1月21日,由检察日报社主办的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由检察日报社主办的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1月21日揭晓。“检察机关依法战疫‘超常规’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入选十大检察新闻。
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①检察机关依法战疫“超常规”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②最高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③“两高一部”出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指导意见,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④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强化未成年人检察职能;
⑤检察机关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让当事人对司法办案感受到公平正义;
⑥最高检发出“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⑦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专项报告,丰富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中国方案”;
⑧最高检提出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在监督办案中;
⑨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全面推进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
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
定评会上,与会评委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评选出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据了解,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定评三个环节。初评环节,从检察日报和其他媒体包括网站、新媒体报道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新闻中,筛选出十大检察新闻预选条目30个、十大法律监督案例预选条目30个。复评环节,今年1月1日至5日,在正义网开设专题,广大读者和网友进行投票。同时,邀请最高检特约监督员及35家省级法律期刊负责人参与投票。综合各方面投票情况,活动组委会确定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备选条目各15条进入定评环节。在1月21日召开的定评会上,与会评委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评选出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部分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局、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公安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相关单位和媒体的负责人担任定评评委。
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1.检察机关依法战疫“超常规”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带领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年2月至4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人、起诉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件。
迅速出台办案规范。最高检年1月30日出台专门规范,会同相关政法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与国家卫健委等作出部署,对伤医扰医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与海关总署等共同规范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严防疫情境外输入性风险;与相关领导机关、政法部门共同发布指导意见,助力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创新以案释法。自2月11日起,最高检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妨害传染病防治、诈骗、制假售假、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疫情期间的主要犯罪类型。
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对情节轻微的涉疫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依法不批捕人、不起诉人。
在这场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各地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法与情写就中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以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检自觉担当,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了11条具体举措,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2.最高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社会文明程度、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福祉、国家治理效能等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并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举措,为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建议》提出,“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就“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建议》还提出,“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等。这些都是谋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灵魂。
年10月30日,十九届五中全会刚刚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强调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出检察机关要把全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助力“十四五”蓝图的实现;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抓好新时代检察办案工作,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于变局中开新局,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业绩考评、检察管理现代化为抓手,把各项工作抓得实而又实。
年11月5日,最高检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会,强调检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既要登高望远,也要脚踏实地,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思考和谋划,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提出要重点研究、回答、践行的七大任务——如何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如何依法保护创新;如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如何在法治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如何促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如何推动绿色发展;如何更好保障民生福祉。围绕“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部署了五项重点工作——把抓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打基础作为关键之举,把强素能作为根本保证,把抓基层作为长远大计,把业绩考评作为促落实的抓手。
3.“两高一部”出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指导意见,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涉及的相关问题作出系统规定。《指导意见》明确,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指导意见》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指导意见》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年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准确理解把握“两高一部”《指导意见》,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指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民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湖北省京山市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湖南省宁乡市文某丰正当防卫不起诉案。6起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案件类型全面,包括不批捕案件2件,不起诉案件4件;指导意义典型,6起案例虽然都是正当防卫,但突出的重点各有侧重;案件起因多元,既涉及故意伤害、强奸、非法侵入住宅等,也涉及道路行车纠纷、暴力拆迁、传销等多发或备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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