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用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安全行驶、遵章守纪、规范使用执法执勤用车的意识,4月7日上午十点,奇台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驾驶员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丽华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及全部驾驶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法院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并对重点内容提出要求,要求驾驶员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增强思想认识,会议要求:一是本院所有驾驶员驾驶车辆务必不得再出现超速、不按导向行驶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发生,驾驶警车要以安全为主要,不能存在特权思想,时刻紧绷安全驾驶这根弦,树立警务车的良好形象;二是建立派车单制度,派车单位应写明用车时间办理具体事宜及目的地等内容,交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出车;三是驾驶员严格遵守车辆停放制度,非工作时间不得驾驶车辆由部门负责人严格管理;四是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严守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出现开特权车、霸王车,杜绝疲劳驾驶及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的状态,将安全意识入脑入心,提升司法形象;五是车辆做好保洁,爱惜车辆,认真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清洁,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内外整洁。最后党组成员对规范安全管理使用车辆的纪律规定再次进行了进一步强调。

本次召开会议旨在提高全员驾驶员文明行驶、安全驾驶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交通出行和外出办案安全。奇台县法院决定今后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确保警用车辆合理、高效、安全使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实际行动争当文明行车模仿。

作者

徐梦婷

编辑

丁露

审核

邢燕、高建伟、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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