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围绕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相对后进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有力有序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一是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的原则,分门别类摸清选派需求,进行合理搭配。根据村实际情况对号入座,做到因村派人、科学组队。优化驻村力量,统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个单位进行统一安排,按照单位帮扶联系村和派出干部所在单位大小、人员对应的原则进行配对,合理定村派人,形成帮扶合力。

二是坚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坚持择优选派、精锐出战,切实把好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及身体健康条件关,确保选优选强。优先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第一书记由省市选派,工作队员由县本级选派,全县第八批选派干部共计名。

三是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的重要抓手,是培养锻炼干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做好61个村的选派工作,其中55个脱贫村选派帮扶单位一般保持不变,新增2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和4个相对后进村,根据村情实际,进行合理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拓展工作内容,选派干部要从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4个方面开展好工作,促进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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