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全国法院系统个单位、名同志受到表彰。其中,安徽法院有7个集体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7名个人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安徽法院获表彰名单如下: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青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高逢(女)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方玉滢(女)砀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梦李(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助理
孙施龙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二级主任科员
孙章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蕊(女)涡阳县人民法院花沟人民法庭庭长
涂娅(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王宏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4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