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突出把好三个“关”,全面提升药械化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安全。
一是把好联动机制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等部门每两月开展一次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每月联合公安开展食品药品行业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联合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风险隐患32处。
二是把好监督检查关。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药品监管、稽查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以发现问题较多或评定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连而不锁”的连锁企业或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单位,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药品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5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38家次,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20件,罚没款共计18.1万元。
三是把好宣传教育关。以“药安乡村”专项行动为契机,发挥食品安全“四员”地理亲缘优势,深入街头巷尾,深入田间地头,运用“流动小喇叭”、一封信等载体,与群众面对面宣教讲解安全用药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用药,提高农民真假药品辨别能力,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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