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狩猎罪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年上半年,被告人刘某在自己租种的桃园里种植玉米,为防止鸟禽食用、损毁玉米种苗便在桃园内沿种植了玉米苗的地垄布置铁丝电线余米,并接通一套电网设备意图电击啄食庄稼的鸟禽。该电网设备是刘某自己在淘宝网上购买,自行组装。年4月的一天,刘某携带电瓶、电容、升压器至桃园给电网通电,后自己在桃园干活并将桃园铁门反锁。当日下午四时许,江苏省居民任某至该地收树途径该处桃园,发现桃园内地面有野鸡,于是其从桃园围栏下方的洞口钻入桃园,在捡拾地上被电死的野鸡时遭电网电击身亡。经鉴定,任某符合电击死,被电死的野鸡为雉鸡,系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野生动物,即“三有”野生动物。网络图片法院宣判事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及时对被害人进行施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枞阳县人民法院结合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以及具有的从轻、从宽处理情节,对被告人刘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刘某表示服判,不上诉。法官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安装、使用电网,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私设电网的环境不同以及案件具体情况,也将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同时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私设电网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律法规也明确予以禁止,社会公众应充分予以重视,杜绝悲剧再次重演。(吴倩)来源:枞阳法院,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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