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结合县情,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通过“五举措”,构建便民惠民服务机制,确保各项民生惠民政策落实落细。
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通过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操作规程,加强相关对象的认定与救助,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临时遇困的生活无着人员,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
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后的政策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探索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由急难发生地审核并发放临时救助金。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和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作用,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升级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加快推进建设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及时预警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采集机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多渠道采集汇聚信息,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通过在农村健全“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的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队伍,在城市社区健全“分管领导包块、网格员包片”的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队伍,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居)组织和网格员的重要工作内容。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主动发现,形成救助合力。(枞阳县文明办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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