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根据决定,全省县级人大代表总名额将由目前的名增加到名,共计增加名,增加了9.4%,平均每个县(市、区)增加23名。

此次重新确定全省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以省统计局、省公安厅提供的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安徽省常住人口数、年末全省各县(市、区)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按照县级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数与常住人口数的加权值测算,其中户籍人口数占60%的权重,常住人口数占40%的权重。

据此测算,全省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增加的有99个县(市、区),占95.2%,其中增加50名以上的有9个县(市、区);代表名额减少的有4个县(市),分别是霍邱县、和县、无为市、枞阳县,主要是因区划调整造成上述县(市)人口变动较大;由于已达到选举法规定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上限,临泉县代表名额没有变动,仍为名。

重新确定全省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后,代表名额为名以下的有25个县(区),占24.0%;名额为名至名的有48个县(市、区),占46.2%;名额为名至名的有20个县(市、区),占19.2%;名额为名以上的有11个县(区),占10.6%,其中有5个县(区)的代表名额达到选举法规定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上限名。

今年底明年初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时,将按此决定执行。(记者范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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